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为做好2026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,科学合理安排资金,保障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开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,按照九江市财政局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编制2026年财务预算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预算编制原则及总体要求
1、按照“量入为出,收支平衡,保障重点,统筹兼顾”的原则。保障人员经费,加强学校资源统筹;优化支出结构,重点保障下一轮申硕所需的师资队伍建设、学科建设和特色专业建设等项目。
2、厉行节约,坚持过紧日子,加强支出预算的管理,要求列明支出预算的分配依据、使用范围、支出标准及其佐证文件等。2026年支出预算,除人员经费应据实填报外,其余经费有保有压,总体压缩幅度不少于5%,其中 “日常经费”压缩10%。加强到期项目经费的收回,盘活存量资金,推进资产共享共用。
3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经费投入的提质增效,项目支出要围绕学校的发展规划,以目标为导向,推进项目库建设,强化绩效管理及其结果的运用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归口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,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,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编制、执行进度、绩效评价等挂钩,对绩效好的部门项目优先保障,对低效无效的项目削减或取消预算。
二、收入预算编制
财务处负责编制收入预算,国际交流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、人事处、资产管理处、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提供相关材料。
三、支出预算编制
1、“日常经费”预算由财务处根据相关规定测算,各部门不再申报。
2、“归口管理类经费”(详见下表),由各学院、部门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,各归口管理部门汇总、审核后报财务处(详见附表1总表、附表2分配表)。
代码 |
项目名称 |
归口管理部门 |
0204206 |
实习见习经费(分配专项) |
教务处 |
0204306 |
体育维持费(分配专项) |
教务处 |
5200206 |
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经费(分配专项) |
教务处 |
2301406 |
教务处专业、课程建设等综合专项(分配专项) |
教务处 |
0203206 |
学科建设专项经费(双一流)(分配专项) |
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 |
0204906 |
省厅项目学校自筹经费(分配专项) |
科研处 |
0205006 |
九江学院重大科研课题培育项目经费(分配专项) |
科研处 |
0205706 |
科研平台及机构运行经费(分配专项) |
科研处 |
B00002 |
产业学院专项经费(分配专项) |
创新创业学院 |
0204106 |
实验室维持费(分配专项) |
实验室与教育技术中心 |
0202106 |
九江市财政一流专业建设点专项(分配专项) |
实验室与教育技术中心 |
0203506 |
图书购置费(分配专项) |
图书馆 |
0204207 |
学生及社团活动经费(分配专项) |
学生工作处 |
0204806 |
就业创业专项(分配专项) |
招生与就业处 |
4200620 |
组织活动经费(分配专项) |
组织部 |
0204520 |
大修及专项改造费用(分配项目) |
后勤管理处 |
4700420 |
水电维修、改造及管理(分配项目) |
后勤管理处 |
0202306 |
教学、学生、图书馆用家具 |
资产管理处 |
|
各类人员经费 |
人事处、工会、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 |
3、除“日常经费”和“归口管理类经费”外的各项支出预算,由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财务处申报(详见附表3)。
以上首轮申报工作于2025年10月11日前完成。
4、财务处对以上申报材料初审后,报学校主要领导审阅,如学校对上表中“(分配项目)”经费总量有调整,财务处将调整后经费总量反馈归口管理部门,归口管理部门于收到反馈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,将新的“(分配项目)”及分配方案二次提交财务处(详见附表1总表、附表2分配表)。
5、2025年11月中旬财务处完成《预算草案》编制,报学校领导审阅。
6、2025年12月,财务处将《预算草案》提交校长办公会、党委会审议。
7、2026年元旦后,财务处将《预算草案》预上系统安排使用。教代会审议通过后,正式下达年度财务预算。
四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
1、各归口管理部门不再预留机动经费。
2、2026年的支出预算,除新建基建项目、实验室建设项目外,其余所有项目只安排2026年所需资金,年底未使用完部分,学校全部收回。
3、需要二次分配的经费,原则上在申报预算时提交分配明细,特殊情况可延至预算年度5月份以前分配,以保障当年使用完毕。原来在下半年才分配的经费,原则上均列入后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进行申报,财务处在元旦后下达到位。
4、对预算到期的项目,财务处收回余额。
五、资产处负责统计2026年政府采购计划(详见附表4),以及以前年度已完成招标2026年度需付款的工程、采购项目预计支出情况统计表(详见附表5)。
六、其它说明
以上各类申报材料,同时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。联系人:张玲、熊立波,联系电话8311072、8310190。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389486941@qq.com。
九江学院财务处
2025年9月23日